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档案寄存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档案寄存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常州市清潭路85-2号305室(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JX-JC-2024070
2.项目名称: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档案寄存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金额:430000元
最高限价:430000元,响应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将作无效响应。
5.采购需求:
提供包括但不限于5030箱档案的运输、寄存服务;提供档案托管期间托管档案的消防、安防、日常保管等服务;提供档案远程调阅、派送服务等。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档案寄存期限为从档案办理移交手续,并在移交和接收凭证上签字之日起壹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8.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响应: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
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说明:中小企业包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常州市清潭路85-2号305室(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申请表(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单位。
5.采购文件售后一概不退。供应商一经报名,不得更改单位名称。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概不退还。
6.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结果以磋商小组现场审核为准。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下午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市木梳路12号(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清潭校区院内2号楼5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8日下午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市木梳路12号(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清潭校区院内2号楼5楼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供应商须知。
2.澄清及答疑
(1)磋商供应商如有需要,可自行考察现场。对磋商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有质疑的磋商供应商,均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有效澄清或质疑。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采购文件内容。
(3)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4)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更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补充或更正形式在网站上发布,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磋商失误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负。
3.磋商保证金有关事项
保证金数额:人民币8000元
收款单位: 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常州怀德支行
账号:81700188000089469
保证金到帐截止日期:2024年11月27日下午17:00
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电汇或转账,不接受现金形式交纳(备注项目编号)
*磋商供应商必须自行将保证金从公司账户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上述指定账户并到帐,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磋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途时间,确保保证金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达保证金专用账户。
4.本项目不满3家磋商响应,将重新组织采购。
5.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根据《常州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
6.特别说明:因工作需要,本次采购项目涉及的单位及个人相关信息已经取得机构或本人同意后对外公布。
八、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28号
联系人:史女士
联系方式:0519- 815971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清潭路85-2号
联系人:姜工
联系方式:0519-86908235-8305、19906113189
邮 箱:jscjxzb@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工
电 话:19906113189
附件: 报名申请表.doc